一、主要职责
根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,佛山市南海区妇女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紧密团结在区委区政府周围,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我区经济和社会建设,在环境治理再造、产业转型升级、区域提升增值等中心工作中发挥积极贡献。
(二)组织妇女通过各种途径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发挥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、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。
(三)教育、引导妇女发扬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精神,提高妇女综合素质,促进妇女全面发展。
(四)推动建立和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法律体系,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制定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,促进男女平等。
(五)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多种形式推动社会关注儿童教育和儿童健康发展。
(六)大力开展困境妇女儿童帮扶工作,促进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,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。
(七)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,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,做好妇女儿童服务工作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佛山市南海区妇女联合会设3个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
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,负责机关行政管理、文秘、档案、保密、党务、纪检、监察、人事、劳动工资、社会保险、接待、报表统计、老干、工会、计划生育、综合协调工作和日常事务管理;负责妇女统战外事联络工作;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和负责妇联网页资料更新工作等。
(二)组织宣传教育科
负责妇女宣传、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妇女整体素质;组织开展“女性素质工程”、“科技致富工程”、“家庭文明工程”、“社区服务工程”活动(包含“双学双比”和“巾帼建功”活动);负责全区妇联干部岗位培训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;负责信息工作;负责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和妇联横向组织的联系。负责南海区女企业家协会和区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(三)妇女儿童工作科
负责有关妇女儿童法律知识宣传普及;开展权益咨询服务,做好妇女群众信访工作,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下设区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,开展妇女儿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,开展妇女儿童权益、婚姻家庭等问题咨询和辅导服务,处理妇女儿童信访。
负责制定实施家庭教育计划;宣传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,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。负责家庭教育研究会和儿童福利会日常工作。
承担南海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。组织编制《佛山市南海区妇女发展规划》和《佛山市南海区儿童发展规划》,并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;组织专家开展监测评估工作、撰写评估报告和有关调研报告。
三、联系地址及电话:
地址: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四路7号
电话:0757-86220821
邮编:528200
电邮:fl_bgs@nanhai.gov.cn